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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必须掌握的常用数字

发布者:胡畔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597人看过

一、诉讼时效、仲裁、调解时限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2.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4.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应当完成调解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

5.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1年。

6.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受法律保护的最长期限为:1年。

7.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时限要求为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二、赔偿数额及计算时限

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9.申请领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时间要求是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10.旅客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期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11.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1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转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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