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珊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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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温补贴标准

发布者:夏珊珊律师|时间:2016年06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700人看过

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适当调整山东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

其中,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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