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宇公司2013年承包华虹公司公司转包的樱花小镇项目施工项目,该工程业主是恒阳公司。在飞宇公司施工完毕后,华虹公司与恒阳公司迟迟未组织验收工作,工程款长期拖延未付。
飞宇公司承包合同原件意外丢失,眼看工程款追索无望,多番追偿无果后飞宇公司向本所求助,经双方多次沟通案情后,考虑到该案证据补全难度较大考虑放弃承接该案。在飞宇公司负责人多次请求下,我所介入。
介入案件后我所协调律师帮助、指导飞宇公司补全证据,与对方反复谈判、斡旋,最终取得关键证据后,立即提起诉讼。
一审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华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终审判决支持了我方的主要诉讼请求,并驳回华虹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至此当事人几乎已弃希望的工程款得以追回。
律师提醒:当我们遭遇证据不全追索欠款困难时,应当及时委托律师采取补救措施。否则欠款被对方屡屡拖延,或将丧失最佳追偿时机,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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