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 2020年度广东省全省居民收入及支出收据,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57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511元,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民事诉讼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法[2019]159号)规定,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人身损害,在民事诉讼中统一按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除深圳、珠海、汕头外,广东省一般地区均按照广东省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重磅!广东一般地区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公布 | 残疾/死亡赔偿金最新标准50257元/年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官方文件
2020年度,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29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5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3元。2020年度,广东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492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51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1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