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淑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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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循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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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者:高淑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31人看过

1.代理台胞合同纠纷案件,历经承揽合同纠纷一审、二审胜诉。我方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有案外人提出异议,案外人因不服被执行庭裁定驳回,重新以“执行异议之诉”作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又经历了一审、二审程序我方终审胜诉。此后该案在恢复执行后,对方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由于我方坚持不调解、不化解,该案件进入到再审程序,我方顶住压力再次获得了高院再审程序的胜利并得到成功执行。该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达一千余万元,本代理人不但赢得了委托人的尊重,同时维护了大陆公正司法的形象,可以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接受委托担任一贪污、受贿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经过细致准备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在法庭质证阶段严正指出对方指控证据中的不足,致使公诉机关陷入被动境地,庭审中止后重新调取并出示了有关证据,经过激烈庭审辩论后,该案件以犯罪嫌疑人获得缓刑判决而告终。此案因数罪而获得缓刑实属不易,当事人甚是感激。

3. 代理二手房买卖中一买方,对一知名连锁房屋中介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其退还所收取的房屋差价款,经过两次开庭,并在法官主持的调解下,房地产经纪公司退还了全部差价款,并在调解结束后当场向我委托方交付了全部现金十五万元。该案不但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而且能够当场执行完毕,使当事人免于遭受执行阶段的漫长煎熬,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很欣慰 。

4. 代理一二手房买家,向违约方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并承担我方全部经济损失。经过我方的推理与求证,发现了卖方涉嫌伪造证据(将房产过户到朋友名下,并假称已经交易的事实并精心准备了交易相关证据)。本代理人经过开庭询问并固定其说法后,及时抛出了业已取得的有力证据,使得对方及代理人均无法辩驳,庭审气氛变得非常尴尬,我方占据主动后,法庭及时进行了调解,使得我方当事人得到了巨额的补偿,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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