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洪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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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

发布者:方洪林律师|时间:2018年05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2282人看过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35条之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该法条明确了辩护人辩护责任的前提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必须要注意所根据的“事实和法律”也就是所谓的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相对应的客观事实。


法官与律师所依据的“事实”概念不一致。


法律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这就使得法官对客观事实的狂热追求。然而在法律框架内的狂热也只能是追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最大限度统一。法官所追求的法律事实应当以与客观事实最大程度一致为目的,追求法律事实的过程实质上是还原客观事实的过程。


然,辩护律师刑事辩护无论是客观事实抑或是法律事实均是律师提出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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