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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误治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可能由于医学科学水平和医院的技术条件所限引起,医务人员没有责任;可能是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所限,亦可能是医务人员极度不负责所致,造成不良后果,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手术科室医疗事故常由于诊断错误、失去手术时机、术前准备不充分、手术损伤周围组织器官、术后管理不善、执行规章制度不严等。非手术科室医疗事故多由于医务人员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擅自脱岗、推诿拒收危重病人、用错药物等。
因误诊误治导致的常见医疗事故有下列情况:
1
—— One ——
无故推诿,拒收本院完全有条件抢救的急、重、危病员,以致延误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者。例如,较为常见的是妇产科推诿、拒收孕产妇,导致宫外孕休克、难产、出血、胎儿宫内窒息、产房外分娩等,造成不良后果者。
2
—— Two ——
具备抢救急、重、危病员或不属本科范围的重症,在接诊后不做必要的检查诊断,不做初期处理,未经联系妥当或不派医务人员护送,就让病员自行转诊,造成不良后果者。
3
——Three——
对介于多科之间,又一时难确诊的重症,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员推诿不救,造成不良后果者。
4
——Four——
值班人员无故拖延急诊会诊及抢救;值班不坚持岗位、交班不清而擅自脱岗,以致病员发生意外或病情突变而耽误救治时机,造成不良后果者。
5
——Five——
工作缺乏责任心,询问病史不认真,查体不全面,不能正确分析实验室检查结果,在疾病诊断上“先入为主”,导致误诊。
6
——Six——
对疑难危重病情重视不够,观察不仔细,有困难自以为是,不请示上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不亲自检查病人,对下级医师的请示漠不关心,草率行事,轻信汇报而误诊,造成不良后果者。
7
——Seven——
在治疗或诊断性操作中,不按规定操作,动作粗暴,造成脏器损伤或其他不良后果。
8
——Eight——
在用药、输液、输血及特殊诊疗中,选择适应症不当,违反配伍禁忌,造成用药量过大或用药错误等,以致病情加重、损伤组织器官、引起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
9
——Nine——
为了掩盖错误捏造病情,伪造、涂改、销毁病历及有关检查资料,导致医疗过失,出了医疗事故不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
10
——Ten——
非紧急情况下不适当的快速输血、输液,引起病员心肺功能衰竭死亡或使用宫缩剂后不严密观察,导致子宫破裂,造成母婴死亡、残废者。
11
——Eleven——
手术科室,对病员不认真做术前检查、准备和讨论违反手术规章制度,贸然实施手术,造成不良后果者。
12
——Twelve——
手术科室,不经规定程序申请批准,擅自开展新的手术项目,造成不良后果者。
13
——Thirteen——
术中不懂装懂,操作粗暴,损伤重要组织器官补救无效,造成不良后果者。
14
——Fourteen——
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无原则地扩大手术范围,或开错与原病无关的部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
——Fifteen——
不认真执行器械物品计数核对制度,异物遗留在手术视野腔内,干扰了组织器官的正常功能,造成不良后果者。
16
——Sixteen——
术后不认真交接班影响术后管理,或发现病情变化不做及时处理,不向上级医师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
17
——Seventeen——
在手术进行中,参加手术的成员相互不配合,不采纳正确建议,或故意刁难对方,或明知术者违反操作规程也不指出来,因此而发生手术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18
——Eighteen——
妇产科,违反操作规程,非紧急情况在手术室产房以外进行手术、接产;子宫口未开全使用催产素、麦角、胎头吸引、产钳;不先进行产后观察,过早地将产妇移往病房引起软产道严重损伤、产后出血、感染、婴儿产伤及其不良后果者。
19
—— Nineteen ——
有些常见病延误了诊断治疗。
20
——Twenty——
病人病情复杂,因经验不足或不具备条件,难以确立诊断或得出错误诊断,治疗措施不易奏效,造成不良后果者。
21
——Twenty-one——
病情复杂,医院距城市太远、条件太差、病情不允许转院而发生判断和处置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22
——Twenty-two——
对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治疗不当或不力,发现病情明显恶化时已丧失抢救时机,或因未做好抢救准备而措手不及。
23
——Twenty-three——
不了解药物的药理作用,以致用于禁忌症;或不掌握药物的应用原则和方法,如盲目乱用胰岛素造成病人低血糖死亡。
24
——Twenty-four——
对气管切开等术后护理及注意事项不熟悉,以致在急需时措手不及,抢救准备不足。
25
——Twenty-five——
手术科室,急、重症病员,虽已明确诊断,但对病情变化缺乏应急判断能力,以致在手术前采取的非手术治疗措施不力,使病情恶化,造成不良后果者。
26
——Twenty-six——
手术科室,因技术条件所限或临床经验不足,对组织结构辨诊不清,误伤重要组织器官,补救措施不够得力或术中未发现损伤而遗漏修补,造成不良后果者。
27
——Twenty-seven——
对术后早期并发症不认识,延误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者。
28
——Twenty-eight——
妇产科,为抢救孕产妇、挽救母婴生命,紧急结束分娩过程中,由于动作幅度过大而导致软产道、血管及有关脏器损伤造成不良后果者。
29
——Twenty-nine——
在分娩助产中,因技术条件所限,引起子宫破裂、新生儿产伤等不良后果者,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