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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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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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债务的承担问题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177人看过


案情回放
   
    2000年,高某(男)和李某(女)因工作的机会而认识,两人坠入了爱河,不久登记结婚。两人婚后,高某请了家装公司的刘某帮自己装潢房屋,装潢后一直欠刘平装潢款5万元没还,高某给刘某写了一张欠条。刘某多次向高某催讨,但高某就是赖着不还。而高瑞某和李某在结婚后因为性格差异,双方矛盾较多,夫妻感情日渐淡薄。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和债务作了分割。2004年春节过后,刘某为了工程款的事情找到了李某,李某说自己已与高某离婚,要钱直接去找高某本人。刘某找到高某,而此时高某却出示一份离婚判决书,说法院已将该债务判给了女方,自己已无义务还此债务。但该欠条系由高某出具的。刘某无奈,于2004年5月将高某与李某原夫妻二人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此处的财产从广义上来说也应包括债务。同时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夫妻分担债务的这种债务承担,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此仅系法院在原夫妻二人内部间债务分割的一种方式,其效力不及于债权人。故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该债务应由高某与李某连带承担。

   律师解惑

   问题128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解惑: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问题129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吗?
   
    解惑: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认定。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问题130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解惑: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
   (l)婚前所负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 -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 -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
   (7)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8)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

   摘自《婚姻三重门:谭芳律师以案支招(全新修订版)》P213-215页,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7月出版。内容简介:《婚姻三重门:谭芳律师以案支招》结合这些年来,谭芳律师所解答的2000多个婚姻咨询问题和审理或者代理过的1000多件离婚案件,精选了80起典型案例,编写成153个常见的法律问题,分为恋爱同居、走进围城、走出围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涉外婚姻共六篇,方便读者按图按图索骥。我们希望通过生动的案例还原当事人从相爱到分离的情感历程,通过答疑解惑的方式引导读者进行法律层面上的理性思考,以律师支招的形式为婚姻出现暗礁的人们提供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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