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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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9日|分类:海事海商 |510人看过

在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这里,法考命题人采取的是实质的义务来源说,而非形式的义务来源说。具体言之,其认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有三: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义务、对无助(脆弱)状态的法益的救助义务、对自己支配的领域内的危险的排除义务。其中,第三点即“对自己支配的领域内的危险的排除义务”是一个易错点。一定要强调的是:必须是“支配”的领域,而非“所在”的领域。 
(本文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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