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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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资质挂靠合同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298人看过


一、如何终止资质挂靠合同
        终止资质挂靠合同可以使用以下方法:1.双方协议解除挂靠关系。2.由挂靠方单方通知被挂靠方解除挂靠。在这种情况下,挂靠方应当根据挂靠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合同法律关系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拖欠工程价款或者管理费,即因被挂靠人拖欠挂靠人的工程价款、被挂靠人拖欠挂靠人的管理费/承包费等而发生。因为在挂靠中,挂靠人通常是以被挂靠人名义与发包人发生工程款交付结算关系,发包人先把工程款拨付到被挂靠人名下,再由挂靠人到被挂靠人处领取,这样被挂靠人掌握了工程款的主动权,而挂靠人处于被动地位,因被挂靠人不按双方之间的协议支付工程款引起纠纷。 
        另外一类纠纷是追偿权纠纷,因为在挂靠合同中往往会约定,若因挂靠人的过错导致被挂靠人受损的(包括但不限于向建设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雇用人员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被挂靠人可以在承担相关责任后向挂靠人追偿,即基于挂靠合同关系,被挂靠人行使追偿权而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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