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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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1日|分类:行政复议 |413人看过


什么情形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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