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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争议如何解决?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236人看过举报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市医学会有关专家表示,并不是所有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的问题都是。比如说,如果发生了因为患者或家属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病情的恶化;强烈要求转院使医生不能及时处理病情等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等。

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外,还有其他五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1、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患者发生无法预料或者根本就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医生为患者处理病情时由于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

5、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

当然,如果患者和有关的医疗单位发生患者认为是医疗事故的争议,患者可以作为当事人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医疗事故争议如何解决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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