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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313人看过举报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担保问题出现,很多时候,在银行贷款,用于做生意或者是购置房子等,一般银行会要求有一个担保人,虽然你可能是有固定工资的,但是对于银行来说,风险太大,所以会要求有担保人,如果贷款人逃避责任,可以找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于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担保问题出现,很多时候,在银行贷款,用于做生意或者是购置房子等,一般银行会要求有一个担保人,虽然你可能是有固定工资的,但是对于银行来说,风险太大,所以会要求有担保人,如果贷款人逃避责任,可以找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于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实际生活中,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上文了,总的来说,担保时效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的,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就是保证人从承担起担保责任之日起六个月之内都是担保时效。从担保之日计算保证合同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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