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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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请病假的话,只能拿到基本工资,没有提成,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0%领取,即2600×70%=1820元,高于武汉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