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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诗文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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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481人看过
【合同纠纷】非房主有权出租取房屋吗?
作为代管人,他是无权处分房屋的,其擅自出租取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与所产生的利息一并返还房屋所有人。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l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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