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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住院突发脑梗 医院违规诊疗致伤残,患者成功获赔15.3万

发布者:嵇红霞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4日|分类:人身损害 |17人看过

宫颈癌患者本身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属于脑梗高发人群,住院期间出现肢体麻木等不适,医院未及时重视、延误会诊,还在脑梗急性期开展化疗,最终造成患者多重伤残,法院依法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医疗律师嵇红霞提醒您:肿瘤合并基础慢病患者住院期间,一旦出现肢体无力、麻木、视物不清等症状,务必及时排查脑血管疾病,医院延误救治、不当治疗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简介

患者确诊宫颈鳞状细胞癌入院治疗,住院期间早早出现右手麻木、肢体无力等异常表现,后续检查确诊腔隙性脑梗塞。随着病情发展,患者接连出现头晕、视物模糊、言语不利等症状,脑梗病灶不断扩大。

即便明确查出脑梗,医院依旧继续开展化疗治疗,未能及时调整诊疗方案,也未及时转入专科对症救治。最终患者落下右侧肢体偏瘫、左侧面瘫后遗症,日常行动受限,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患者随即提起诉讼维权。

司法鉴定意见

经医疗过错鉴定,医院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过错行为与患者脑梗持续进展存在因果关系,认定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伤情鉴定显示,患者肢体偏瘫构成四级伤残,面部面瘫构成十级伤残,后期需要专人护理,同时确定了误工、营养相关赔偿期限。

医院主要医疗过错

1. 患者初期出现脑梗前兆症状,医院未足够重视,没有第一时间排查病因、对症干预,错失最佳治疗时机。

2. 申请神经内科会诊后,超出规定时限未完成会诊,违反医疗会诊相关管理制度,延误专科救治。

3. 患者确诊急性脑梗后,医院未暂停抗肿瘤治疗,依旧实施化疗,药物副作用加重脑部损伤,不利于病情恢复。

4. 擅自更改原定治疗方案,未向患者详细告知风险与详情,未取得患者书面知情同意,诊疗流程不合规。

法院判决结果

综合考量患者自身存在三高基础病、脑梗发病存在自身因素,以及医院多项诊疗过错,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3928元。

律师办案要点

本案一大维权重点为赔偿标准认定,患者户籍为农村户口,我方提交房产证、社区居住证明、个体经营执照等完整证据,证实其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收入来源于城镇,成功争取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大幅提升赔偿金额。

很多人认为住院期间突发脑梗属于自身疾病引发,实则并非如此。患者自身基础疾病只是发病诱因,医院未尽到监护观察义务、延误诊疗、不当用药治疗,造成病情加重、伤残加重,就必须为扩大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金句:住院诊疗严守规范,重视每一处身体异常,漠视病情延误救治,终究要为患者的健康损害买单。

关于嵇红霞律师

我是嵇红霞,一名专注北京医疗纠纷领域的律师。我有十三年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验,加上十六年执业律师经历,能精准梳理病历漏洞,熟知诊疗规范与鉴定流程。

经手数百起各类医疗损害案件,擅长处理肿瘤诊疗过错、住院并发症致残、产科产伤等各类纠纷。找我,兼具医学与法律双重专业能力,全力帮受害家庭依法维权。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嵇红霞 —— 用专业,为您和家人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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