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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住院突发脑梗塞!医院延误救治致偏瘫面瘫,获赔15.3万

发布者:嵇红霞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3日|分类:医疗纠纷 |15人看过

宫颈癌患者住院化疗期间突发脑梗前兆症状,医院疏于观察、延误干预,任由脑梗持续进展扩大,最终导致患者终身偏瘫、面瘫致残,医院诊疗过错属实,依法赔偿15.3万元!

北京医疗律师嵇红霞提醒您:恶性肿瘤患者血液处于高凝状态,是脑梗高危人群,出现肢体麻木、无力、视物异常必须紧急排查救治,延误诊治造成伤残需承担法律责任。

真实判例还原

患者确诊宫颈鳞状细胞癌,入院接受抗肿瘤治疗。住院期间患者多次出现神经系统异常:

11月12日突发右手麻木、肢体无力,是典型脑梗预警信号,但医院未重视、未及时排查病因,错失黄金救治时机。

11月15日头颅CT确诊左侧丘脑腔隙性脑梗塞,病情已明确,但院方未优先对症治疗脑梗,依旧推进肿瘤治疗。后续患者持续头晕、视物模糊、言语不利,复查提示桥脑新发脑梗,梗死病灶持续扩大,病情进行性加重。

因医院长期延误诊疗,患者最终遗留右侧肢体偏瘫、言语障碍、左侧面瘫终身残疾,生活无法自理。患者随即起诉医院,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维权。

司法鉴定结论

经权威鉴定:医院对患者脑梗早期症状重视不足、救治延误,诊疗存在明显过错,与脑梗进展、加重致残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认定轻微责任。

伤残评定结果:右侧肢体偏瘫四级伤残、左侧面瘫十级伤残,构成部分护理依赖,误工期计至定残前一日,营养期60日。

医院三大核心过错

1、高危监护缺失:明知肿瘤患者易脑梗,出现预警症状未紧急处置,未尽住院监护义务;

2、延误脑梗救治:早期脑梗确诊后未及时规范干预,任由病情持续进展、病灶扩大;

3、治疗方案失误:患者脑梗加重期间,未暂停化疗,加重脑部缺血损伤,诱发不可逆终身残疾。

法院最终判决

法院认定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伤残损害存在直接关联,判决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53928元。

律师办案总结

很多患者误以为住院突发脑梗是自身病情导致,无法维权。实则司法边界清晰:自身基础风险,不能抵消医院的诊疗监护义务。

肿瘤住院患者的每一次肢体、神经异常,都是急症信号。医院疏忽观察、延误救治、治疗,导致病情加重、伤残遗留,就必须为扩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金句:住院监护贵在严谨细致,轻视细微病症预警,终将酿成患者终身无法挽回的伤残遗憾。

关于嵇红霞律师

我是嵇红霞,一名专注北京医疗纠纷领域的律师。我有十三年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验(当过主治医生),加上十六年执业律师经历。这意味着:我看得懂病历里的每一个细节,也斗得过医院的法务和鉴定机构。

我亲手办理过上百起医疗损害案件,从产伤、新生儿死亡到肿瘤误诊、术后感染,每一类我都熟悉。找我,您得到的不仅是一位律师,更是一位懂医的法律人。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嵇红霞 —— 用专业,为您和家人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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