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燕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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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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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都燕果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8次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但是不是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一定适用缓刑,而是可能判处缓刑,具体还需要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量


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但是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以下三种情形必须适用缓刑


1.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 怀孕的妇女


3.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


都燕果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领域:公司综合治理|民商事|建筑工程|刑事辩护。都燕果律师先后执业于四川法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8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