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燕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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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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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作者:都燕果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6次举报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公司的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拥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拥有住所,公司一般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公司住所,也可以以某个股东的住所为公司的住所。


  5、股东的出资符合法定的要求。股东可以用货币和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财产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股权出资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都燕果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领域:公司综合治理|民商事|建筑工程|刑事辩护。都燕果律师先后执业于四川法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8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