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燕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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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协议可以保护自己吗?

作者:都燕果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3日分类:同居纠纷浏览:514次举报

  同居协议可以保护自己吗?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许多相恋的人都选择了同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又维护自己的爱情,有的人便签订了同居协议。成都婚姻家庭律师来为你介绍什么是同居协议,以及同居协议的哪些约定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以便于更好的保护自己。


  什么是同居协议?

  同居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生活、子女等签订的协议。这里讲的同居是未婚男女之间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家务、消费等做的约定。


  同居协议有效吗?

  同居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是不少同居男女担心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有效的。

  单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约定是否有效,还要看这种约定是否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道德以及是否限制了他人的人身权。如果其中一方与他人依法登记结婚,则另一方是不得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补偿对他人结婚加以限制的。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最终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同居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得提出分手,提出分手需支付分手费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身权利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同居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约定都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都燕果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领域:公司综合治理|民商事|建筑工程|刑事辩护。都燕果律师先后执业于四川法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8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