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也就是债务人)的下列五类财产是不能执行或者需要附条件,才能执行。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庭所需的物品。具体有生活费用、义务教育所需物品、身体缺陷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等等。这类财产既不能被执行,也不能被冻结。
二、社会保险等现行法律规定中涉及法律不能执行的部分。比如养老、医疗、医保、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所取得的财产等。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部分不能被执行,如著作权本身、知识产权本身等。但是因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中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是可以被执行。
四、涉及他人的财产不能被执行。比如父母、子女的个人财产。
五、被执行人因获得的表彰,得到的奖杯、奖牌、证书、勋章等等不能被执行。
虽然上述财产不能被执行,但是谁由愿意成为“老赖”呢?所以债务人还是需要积极想办法,早日归还欠款,早日“上岸”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