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燕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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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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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都燕果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02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民事判决书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二中民终字第19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XXXX公司,住所地XX市丰台区XX,法定代表人A,总经理,委托代理人A,四川XX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都燕果,四川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X公司,住所地XX市海淀区XX,法定代表人A,总经理,委托代理人A,女,1983年11月13日出生,上诉人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XX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3)丰民初字第14107号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12月2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XX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公司经合法授权,以电影《西游降魔篇》为题材开发同名游戏《西游降魔篇》(手机版和网页版),XX公司在无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西游降魔篇》的名称开发游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故XX公司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XX公司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一审法院向XX公司送达起诉状后,XX公司在法定答辩期内向一审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XX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四川省成都市XX,因此,一审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本案应移送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XX公司的注册地在XX市丰台区XX,且XX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在四川省XXXX,故可以认定其住所地在XX市丰台区,因此一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XX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综上,一审法院裁定:驳回XXXX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XX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应法律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XX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四川省成都市XX,因此,本案应由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据此,XX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上诉费用由XX公司承担,XX公司对于XX公司的上诉理由答辩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XX公司的注册地址在XX市丰台区XX,XX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在四川省XX,因此可以认定其住所地在XX市丰台区,XX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XX公司在一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未提供任何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故XX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综上,XX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XX公司的上诉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XX公司以XX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XX公司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故本案系不正当竞争纠纷,属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本案中,XX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地址为XX市丰台区XX,故XX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为本案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权,XX公司主张其主要营业地在四川省成都市XX,对此没有提交相应证据,故其关于本案应由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其上诉请求应予驳回,综上,一审法院裁定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A裁定,案件受理费70元,由XXXX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一审法院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An审判员Bn审判员C二○一四年一月三日书记员D

都燕果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领域:公司综合治理|民商事|建筑工程|刑事辩护。都燕果律师先后执业于四川法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8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