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刷信用卡后无法偿还,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2021年03月18日 | 发布者:王浩然 | 点击:49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由于消费水平的提高,很多人的收入无法满足日常支出,所以办理信用卡进行消费。  刷卡一时爽,还款遥无期。  很多人还不起信用卡,面对发卡行的催收,


   由于消费水平的提高,很多人的收入无法满足日常支出,所以办理信用卡进行消费。

   刷卡一时爽,还款遥无期。

   很多人还不起信用卡,面对发卡行的催收,手足无措,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罪与非罪的界限:

   l、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实践中有的信用卡持有人将自已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如借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等。在表现形式上使用人也是在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但使用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持卡人同意的。虽然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是使用人在主观上并不是以非法占有持卡人的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纠正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本条作为犯罪处理。

 

2、分清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正确认定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二者在客观表现上虽然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必然表现出千方百计地逃避有关部门的催款,甚至采取潜逃的方法躲避债务。在现实生活中,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的情况经常发生,但行为人究竟是善意还是恶意、必须对其行为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具体结合到前述情况,如果采取提供假证明、假身份证的欺骗方法办理信用卡,然后进行大量透支的,其行为本身就足以证明是进行恶意透支;如果是合法地办理信用卡,并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大量透支的,就从其透支前后的具体表现来进行分析,比如透支后潜逃的,或者经银行多次催款仍拒不偿还的,或者大大超过自己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透支,实际上不可能偿还的,都可以认定其属于恶意透支。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王浩然律师 入驻9 近期帮助过:8864 积分:17369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王浩然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王浩然律师电话(18309860246)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30986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