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节,一批批贺岁电影票房火爆,然而有比票房更更更更火爆的,那就是!!——每个家庭聚会的催找对象、催婚、催生娃等等等等环节。
从父母的角度,我们是能理解的,毕竟自己年纪大了,希望子女能有个陪伴的人,但是作为单身子女,每年过年回家前,为了逃避各种逼迫现场,心理想法是这样的↓↓↓
今年春节期间,因为催婚又一次引发了“血案”。出生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吴女士,早在20年前就被父母催婚,但是吴女士是不愿将就的人,无论安排几次相亲,就是没有合意的。一晃儿,吴女士的弟弟妹妹们都已经成家了,家里人催的就更紧了,为了逃避催婚,每年吴女士都只有过年才回家,但是今年过年,她仍是没逃过“催婚大阵”。
正月初五,一家人聚到一起又集体数落吴女士,吴女士一气之下离开了家,找个路边摊喝了点酒,几瓶酒下肚,吴女士是越想越气,产生了“报复”的想法,她买了打火机,拿着毛竹屑把自己家房子点着了,然后还自己报了警。
后果可想而知,吴女士因涉嫌放火罪被刑拘。(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最后,王律师友情提示:
催婚理由千万条
方式恰当第一条
沟通方式不规范
监狱相见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