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线上经济的发展,许多实体企业经济萧条,不仅面临客户的流失,还要处理员工的纠纷。
企业家杨先生最近就遇见了麻烦,基本案情:员工小李与杨先生开办的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5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3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便终止了劳动合同。可是小李离职后不久,杨先生就收到的劳动仲裁的传票,小李以杨先生的公司未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诉至仲裁。最终,劳动仲裁支持了小李的仲裁请求。
杨先生前来咨询时很是不解,为什么是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还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分两种情况:一、员工不续签,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王浩然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