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本该是职场人的黄金期,有阅历、有能力、有家庭责任,却偏偏成了很多企业的“优化重灾区”。
最近杭州中院一则判例,看得无数打工人脊背发凉:
35岁的周先生,任职金融科技公司AI大模型质检主管,月薪2.5万,手握管理岗实权,兢兢业业深耕本职。
可就在去年,公司一句“AI可以替代你的工作”,直接将他从主管岗调为普通运营,月薪腰斩至1.5万。
周先生拒绝这种无理调岗降薪,双方协商未果,公司竟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理由简单又冰冷:技术迭代,AI替岗,你的岗位没必要存在了。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职场人都有同款窒息感:
我们拼命跟上时代、深耕专业、扛起家庭,最后却败给了一句轻飘飘的“技术替代”;
我们为公司创造价值、熬青春、扛压力,换来的却是随意调岗、恶意降薪、变相逼退。
很多人无奈妥协:算了,大环境不好,忍忍就过去了;
很多人默默接受:AI时代,被淘汰是必然,没必要维权;
但作为常年处理劳动纠纷的律师,我必须说一句:时代可以进步,法律底线不能突破;企业可以升级,劳动者权益不能践踏。
这起案件中,公司犯了三个典型违法行为,也是90%打工人都会踩坑的地方:
1.?不能以“AI替岗”为由随意调岗降薪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岗位、薪资,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企业单方面以技术升级为由,强行降职降薪,本质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绝不认可。
2.?协商不成,无权直接辞退员工
岗位消失、技术迭代,都不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即便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也必须先协商,协商不成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直接开除。
3.?变相裁员、恶意逼退,属于违法解除
很多企业惯用套路:降薪、调岗、边缘化,逼员工主动离职,以此规避赔偿金。但这种“软裁员”,本质和违法辞退没有区别。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周先生支付赔偿金。
这个判决,不仅是还给周先生一个公道,更是给所有职场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AI可以替代工作,但替代不了法律;企业可以追求利益,但不能凌驾于劳动者权益之上。
我见过太多打工人,被降薪不敢说、被调岗不敢拒、被辞退不敢争,总觉得自己势单力薄,斗不过企业。
但现实是:《劳动合同法》从来都站在劳动者这边,你的工资、岗位、工作尊严,都受法律保护。
35岁不是原罪,努力不该被辜负,时代的进步,不该由普通打工人买单。
如果你正在遭遇:
? 公司无故降薪、强行调岗
? 以技术迭代、公司优化为由变相裁员
? 被边缘化、被逼迫主动离职
不用焦虑,不必妥协,你的合法权益,我来帮你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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