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转移财产,夫妻一方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如何处理?
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期间隐匿、转移财产从而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的,仍应遵循一般原则,即判断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恶意背负债务造成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损害,使得部分共同财产未得到合理分割,可以基于这一事实能否影响财产分割利益格局以致足以认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显示公平或系重大误解。同时有关撤销还涉及到除斥期间的问题,要关注是否过了除斥期间。
问题二:因买房、拆迁等原因约定假离婚或者假结婚,最终导致人财两空,此时其合法权益应该如何维护?
当下,男女双方往往以“假离婚”“假结婚”的手段获得某种利益的意愿,但是在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假结婚”这一说法,只要是经过法定程序结婚或者离婚了,其实就是实际的结婚或者离婚,相关的权利义务也随之产生。所以婚姻不是儿戏,无论结婚还是离婚,请双方谨慎对待。
问题三:闪婚后闪离,有关彩礼返还问题?
现下离婚率持续走高,在这种快节奏的生活里,婚姻也变得快餐式了,闪婚闪离现象比比皆是。接踵而至的便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彩礼的目的是为了双方缔结婚姻。双方家庭都拿出了很高的礼金,按照现行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关彩礼退还问题会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不同因素在缔结婚姻这一根本目的实现上的比重,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如果要是给付人因彩礼给付而导致自身生活困难,也会酌情考虑给付人利益,退还部分礼金。
同时,还要注意若有一方在结婚时便是带有骗取礼金意图,获取财产后又离婚,这种可能会涉及骗婚,不再是单纯礼金返还,严重的会构成诈骗罪,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