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结婚后,如果父母出资为双方买房,不同意是赠与其中一个孩子,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 相反,如果明确规定出资是赠与子女的,则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
2、同时,法律还规定,如果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双方购房,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馈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除父母明示向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捐赠外,其出资应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双方结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按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