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正卓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发布者:张勇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分类:人身损害 |466人看过


杭州合同律师解答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约定和法定两种。就同一份合同,可以约定不定的违约责任,例如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定金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违约的,由权利人选择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