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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怎样发出要约合同成立?

作者:王兵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9日分类:刑法常识浏览:359次举报

一、民法典怎样发出要约合同成立

发出要约需要符合下面的条件,然后合同才能成立:

1.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要约送达给受要约人;

4.收到受要约人有效的承诺。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要约失效的情形是:

1.要约被拒绝;

2.要约被依法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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