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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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数百万万购房款”转错账”,中介公司追讨数十万元,陈虹律师帮当事人赢得一审胜诉

发布者:陈虹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67人看过 举报

2026-10-0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近年5月,当事人甲女士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位于杭州市**区的商品房,房屋总价数百万万元。交易过程中,该中介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屋转让合同上盖章,并参与了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

按照交易流程,甲女士需要将数百万万元购房款存入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某月某日,甲女士分两笔支付购房款:其中一百余万万元直接转入中介公司账户,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回复”钱收到了”“数百万万”予以确认;另外四百余万万元通过银行转账,但由于收款账号比约定账号少一位数字,该笔款项未能成功入账,被退回至甲女士账户。

然而,中介公司在确认收到数万元元中介费后,发现四百余万万元并未到账,态度随即发生了转变。

二、办案经过

中介公司发现四百余万万元未到账后,开始通过微信频繁联系甲女士。从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到,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语气逐渐急切:“今天这笔钱不给人家人家要报警了”“我们真的被逼得要疯了”“这边他们也还在公司闹,等着这笔钱,请您帮忙尽快解决一下”,并同时向甲女士发送了一份《协议书》。

在这份《协议书》中,中介公司提出:减免甲女士数万元元中介费,但要求甲女士确认四百余万万元房款已支付,并约定剩余房款的支付方式。甲女士表示,当时中介公司反复催促,称”不给人家就要报警了”“我们也承受不起”,甲女士在压力下签署了该《协议书》。

签署协议后,甲女士按约定分别于次月某日支付三百余万万元、次月次日支付数十万万元至监管账户。中介公司随后退还了甲女士数万元元中介费。

但事情并未就此平息。中介公司随后以甲女士”虚构利息”“胁迫签订显失公平的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并要求甲女士支付中介费数万元元及剩余房款数十万万元,合计数十万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三、律师作用

面对中介公司的诉讼,甲女士委托了杭州陈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陈虹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了整个交易过程和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本案的关键线索:中介公司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其工作人员在四百余万万元未实际到账的情况下,先行向卖方支付了全部数百万万元房款,后又通过微信确认”钱收到了”,这才导致了后续一系列的纠纷。

陈虹律师在庭审中重点论证了以下几个核心观点:

第一,当事人不存在虚构事实的行为。 中介公司主张甲女士虚构了数十万万元利息,但甲女士在协议中仅主张由中介公司承担数十万万元利息,并未虚构相应的借款合同等材料来使中介公司陷入错误判断。

第二,微信沟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胁迫。 中介公司主张甲女士通过微信声称相关信息进行胁迫,但陈虹律师指出,这些表述不足以达到强制对方思想并令其产生恐惧心理的程度,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胁迫。

第三,协议系双方多次协商的结果。 陈虹律师通过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协议内容是双方经过多轮沟通后确定的,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协议时并不存在缺乏判断力或处于危困状态的情形。

第四,中介公司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陈虹律师指出,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在资金监管过程中存在审核不严的过失,其工作人员在款项未实际到账时即确认收款并向卖方付款,由此产生的风险不应由购房人承担。

四、案件结果

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陈虹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甲女士在签订协议时并未虚构利息金额致使中介公司陷入错误判断;微信中的相关表述不足以达到强制中介公司思想并令其产生恐惧心理的程度;协议条款系双方多次协商后确定,中介公司不存在缺乏判断力或已处于危困状态的情形。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中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中介公司承担。

陈虹律师,系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表达交流能力,逻辑严密,理性细致,注重证据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42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侵权
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
1330120********42 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