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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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者:张丽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743人看过


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网络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那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在利用电子信息传输的通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2.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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