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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未合理设置警示标“出事”谁来赔

发布者:张丽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1日|分类:工程建筑 |748人看过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事”该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应当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不能证明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行人和车辆在途经施工路段时,也要充分观察周围情况,注意安全警示标志,提高自我安全意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事故经常发生,施工作业单位应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在批准的路段和时间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施工作业完毕,施工作业单位应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和人员安全。同时,大家驾车遇路面施工时也应安全驾驶,注意观察、避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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