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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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上什么是非法转包

发布者:张丽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1日|分类:工程建筑 |1051人看过

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法律规定工程违法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在转包行为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为法律所禁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设工程后,将承接的工程移交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者个人施工的;

(二)承包单位肢解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者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的一人以上未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者派驻项目负责人未组织管理项目的施工活动,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四)合同约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工程设备或者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相关采购、租赁合同、发票等证明不能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为承包人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算除上缴承包人管理费以外的全部工程价款;

(六)承包人通过合作、合资、个人承包等方式或者名义,直接或者变相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

(七)专业工程的发包人不是工程的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但建设单位依照合同作为发包人的除外;

(八)专业作业的发包人不是工程承包人;

(九)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人收到款项后将款项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法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有:

1.转包行为无效;

2.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

3.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4.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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