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非法侵入住宅,是为了保护公民居住的安宁权而设立的一个罪名。即未经他人允许,不得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以合法方式进入后,若他人要求离去,拒绝离去,且情节严重的,即有涉罪的可能。
只要没有房主的同意,私自进入房主所拥有的房产那都是私闯民宅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从重处罚。
“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破门而入、翻窗而入,强行闯入等等。侵入的行为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但是构成本罪并不以实施暴力为必要条件。“他人”是相对自己而言的,即自己不在该住宅内单独或共同生活。对自己而言,亲戚朋友的住宅也是他人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