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冬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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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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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案件管辖地在哪儿?

发布者:赵冬至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1006人看过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当事人既可以向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前述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如果原告向不同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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