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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697人看过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

(一)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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