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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9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803人看过

6、【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8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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