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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238人看过

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货款数额如何计算?

送货单是确定货款金额最直接的依据,所以送货单格式上不仅要有货物数量还要有单价、金额、总价,更重要的是要有收货方指定签收人的签字或者盖章。若是供应商通过第三方物流送货,送货单经收货方签字确认后应要求及时将原件交回供货方,供货方须保存好相关证据。同时,存在持续买卖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定期进行对账,并在对账单和结算凭证上加盖公章或签字。交易尽量通过转账结算,避免现金结算方式。

【法律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作为买方应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点有哪些?

(1)审查标的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出卖人应当保证其对出卖的货物享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保证交付给买受人的货物不会被第三人主张权利。作为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前,应审查出卖人对出卖的标的物是否享有合法的处分权,防止标的物交付后,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而产生纠纷。

(2)及时验货

买方在购进货物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尽快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以免因拖延而丧失索赔权。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及时检验,并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限间内通知出卖人。

作为卖方应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点有哪些?

(1)在合同中对价款结算进行约定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这有利于保护卖方的权利。对于卖方而言,先行收取全部价款再交付货物是最安全的交易方式。

如果约定分期付款,应明确约定各期付款期限、延期付款违约金,并约定延期一定期限后,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当买受人迟延支付货款后,即使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出卖人也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主张逾期付款损失。

(2)可以通过所有权保留条款保障权利

买卖合同中,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如果标的物交付后,价款尚未支付完毕,而买方债务较多,卖方的风险将大大增加。

卖方可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交付后所有权保留条款以防范风险,即约定买受人未履行完毕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3)保存交付货物的证据

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时,送货单经常由对方的业务员或者经理等人员进行签收。如果产生纠纷,而卖方无法证实该签收人员身份时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卖方送货时,一定要求对方加盖公章,如果每次加盖公章不方便,也可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或几个指定人员收货,卖方交货时直接交由合同中约定的指定工作人员签收,可以有效证实货物的交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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