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婷律师
杨婷律师
广西-百色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借款协议应包括什么主要内容

作者:杨婷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6次举报

一、借款协议应包括什么主要内容

1、借款协议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款合同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监事。全国法律职业资格A证,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擅长办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百色
  • 执业单位: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51020********09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离婚、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