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有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照片、录像,是用针孔摄像头录的。画面里面就是这个女的,能不能直接告他们?”
作为一名处理过大量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会经常被当事人这样问。那这样的证据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呢?
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有效证据
不管什么样的证据,到了庭上,都会被问到三个问题,以判断其有没有效果:
1、合法性
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
如果是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规取得的证据,是不会被采信的。比如未经许可安装窃听设备获取的内容,都是非法证据。而在家里面或自己车里面录制的对话、视频,则是有效证据。
2、真实性
证据的内容必须真实,不能有篡改、伪造。
这一点对电子证据尤为重要。
聊天记录的截图、通话记录的截屏等,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单凭截图是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的。
所以,一般在拿到电子证据以后,都建议去做保全、公正。或者是由官方出具的盖章材料,以满足其真实性的要求。
3、关联性
证据必须和要证明的事实直接相关。如果不相干,关联性就会大打折扣。
二、不同类型证据的有效力分析
常见的证据类型及效力一般如下:
1、视听材料
照片、视频、录音
这类证据的证明力是最强的,但是合法性的问题也是最为突出。
在自己家录制的画面是没问题的,在公共场所录制的一般也没问题。可是,如果是在对方家中,通过破门、私配钥匙等方式拍摄到的画面,合法性存在争议时,大部分是不会被采信。
2、电子证据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
如果只提交截图,一般不会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要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发挥应有的证明作用。
3、书面材料
当事人事后亲笔写下的书面说明,是证明力较强的证据。
这类材料如果内容清晰、没有被胁迫的迹象,一般会被采信。
三、有效认定
这也是很多人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很多人认为,只要提交几段聊天记录、照片,就能充分证明事实存在。而在实际中,庭上对此类事情的认定标准相当严格。
1、“与他人同居”的界定
解释里面称:“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这意味着,偶然的、一次性的行为,不直接等同于“与他人同居”。如果需要主张对方“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仅凭一两张照片和几句暧昧的聊天记录,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其持续性和稳定性。
2、证据链越完整、证明力越强
庭上在判断的时候,会综合审查全部证据,而不是单一证据。如果能多维度的提供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时间地点的对应关系能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则确认的程度会大大提升。
四、常见的误区
误区1:证据越多越好
有很多当事人会把自己能找到的所有证据都提交上去,而不加筛选、整理。这不仅会给办案人员增加审查负担,还可能会暴露自己取证方式上的瑕疵,从而影响庭上的判断。
正确的做法是:在律师的指导下,选择证据效力最强、来源最清晰的材料进行提交,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
误区2:不择手段获取证据
我见过好多当事人为了取证而安装定位装置、破解对方账号、跟踪、侵入他人住宅安装摄像头等。
这些行为本身就已经违法了,取得的证据不仅不会被采纳,还可能会让对方反诉自己。
取证必须合法,这是底线。
五、实操建议
在收集证据材料的时候,建议:
1、梳理已经有的线索
先整理一下目前掌握的材料,比如对方的社交账号、常用联系方式、可疑的时间点、地点等,这些线索可以帮我们指引后续取证。
2、优先获取书面材料
如果对方在事后自愿写下书面材料,是成本最低、效力最高的证据。
3、对电子证据进行公正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尽量在发现以后的第一时间进行公正,避免对付删除或证据灭失。
4、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同,证据的有效性也需要综合判断。在提交证据之前,建议先跟专业的律师进行沟通,制定出完整的诉讼策略,然后进行操作,会大大提升案件的胜诉率。
另外,婚姻家事案件里面,除了证据的完整、有效性之外,还取决于当事人的想法。做这件事情之前,一定要想好,自己到底想要的结果是什么!
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