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别的男人跑了9年,在没离婚情况下,老公找了新女友同居8年,是否构成重婚罪?这期间为新女友的花费能否追回?
这两天,陕西"原配告第三者重婚案"经媒体报道引关注。原告"场子姐"白手起家与丈夫创业成功,却被闺蜜插足婚姻,2023年她起诉丈夫重婚罪成立,但闺蜜潘某未被追责。她继续申诉,案件仍在审理中。
我们都知道,现在婚姻出轨率比较高,每段婚姻随时面临出轨和背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样难以抵抗诱惑,当夫妻感情破裂的时候,该离婚就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离婚的前提下,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重婚罪就是大家关注比较多的, 虽然现实中出轨的一方很少被追究重婚罪,这并不代表就一定没有事。重婚罪是双方的,男人,女人都可能面临追责,而不仅仅只追究单方责任。
下面这个案子当中,男方说起来他也是受害者,而且受到二次伤害,当初妻子和别的男人跑了,但是没有办离婚手续,之后他认识新的女友,帮女友抚养儿子,现在女友嫌弃他,还威胁他如果要追回这些年的投入就要告他重婚罪,他该怎么办?
一、八年付出,换来的却是新女友的威胁与背叛,等于是被妻子和新女友二次伤害。
【客户案例】
“我们拍过婚纱照,办过婚礼,我帮她还了八年房贷,把她儿子当亲生的养。现在她嫌我赚钱少,背着我找别人,我要拿回这些年投入的钱,她却说让我别管闲事,否则就要告我重婚罪。我该怎么办?”
昨天收到的这条咨询,藏着周先生(化名)九年的荒唐与狼狈。九年前,他妻子出轨和男人私奔,被迫分居,偶然认识了带着孩子的林女士(化名)。“我一开始就说清楚了,和妻子没办离婚手续,人跑了我找不到。” 周先生回忆,林女士当时满口 “不在意名分”,主动提出同居。
为了维系这段 “家”,周先生包揽了所有开支:每月按时转房贷帮新女友,给新女友的儿子交学费、报兴趣班,甚至在她要求下换了高薪却辛苦的工作。直到去年,他发现新女友频繁与陌生男子约会,追问下才得知对方早已嫌他 “跟不上自己的生活”。
更让他崩溃的是,当他提出要回八年里近 40 万的投入时,新女友翻了脸:“你这是重婚,如果你敢提要钱,我就告到法院要你坐牢!你掂量清楚了,要么自己直接走,要么维持现状,别管我的私生活。”
二、她能告我重婚罪吗?
周先生的焦虑,戳中了很多 “事实婚姻” 里的盲区:没领证但像夫妻一样生活,算重婚吗?
构成重婚罪,要么是领取了两本结婚证,这个属于2个法定登记婚姻,肯定算重婚罪。这个现在很难呢,毕竟民政局都联网,通不过的。
要么就是一个法定登记婚+一个事实婚姻。所谓事实婚姻就是夫妻对外以夫妻相称,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所谓的事实婚姻。
虽然现在离婚程序上对于事实婚姻不认可,毕竟从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之后,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了。但是在刑法领域,为了打击重婚罪,还是保留了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
那么,如何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司法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一种对外公开的状态,也就是说以他人眼光进行评判。假如男女之间以夫妻名义秘密相称,他人无从知晓的,很难认定会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是重婚罪的一些证据,你看看能不能收集到。
1、一方领取了2本结婚证,这是典型的重婚罪;
2、虽然两人没有领结婚证,但举办过婚礼、拍过婚纱照,或者以夫妻的名义给私生子办过满月酒,你这边有录像,视频,证人证言的。
3、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置事务,填写材料,在医院,居委会,租房等等地方留下书面申报材料,可以通过收集社区登记及网格管理登记的两人关系等相关信息。
4、居委会、村委会、邻居、朋友等证人证言,能够证明他们是夫妻名义相称、同居,过节走动的。
5、通过抖音、朋友圈、微博等多种方式收集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期间,在一起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6、通过收集孩子出生时医院手术单上配偶的签名,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甚至DNA鉴定。
从周先生的描述来看,他与林女士拍摄婚纱照、举办婚礼,长期共同生活并承担家庭开支,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 “以夫妻名义同居”。更关键的是,他与妻子并没有办理离婚登记,虽然分居9年了,但是婚姻关系依然合法存续,确实符合 “有配偶而重婚” 的犯罪标准。
但这并不意味着林女士能随意拿捏他 —— 重婚罪的认定,从来不是 “一人犯错一人担,新女友也面临犯罪共犯”。
三、如果新女友明知你未离婚而同居,她也是重婚罪的共犯
“她现在说不知道我没离婚,当初明明我亲自告诉她的,她说毫不在乎,只喜欢的是我这个人,而且是她主动提的同居!” 周先生的委屈,恰恰是反击的关键。
法律明确规定,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同样构成重婚罪。法院曾审理过类似案件:杨某明知张三已婚,仍与之同居生子、共同建房,即便没领证,最终因重婚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周先生要做的,是收集林女士 “知情男人同居时没有离婚” 的证据,这样才能反制新女友的要挟:
证明新女友 “明知他未离婚” 的直接证据:当年的聊天记录、录音(若有),或能作证的共同朋友 —— 能够证明新女友明明早知道周先生 “没离婚” 的事实,这个很关键,很多第三者逃脱法律制裁,就是原配拿不出她名字男方未离婚的证据。
证明 “夫妻名义” 的证据:婚纱照、婚礼视频(哪怕是小型宴请),邻居、物业的证言(如 “他们一直以夫妻相称”),甚至共同签署的水电费单据、房贷还款记录。关键在于周围群众、同事、朋友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
经济往来的关联性:周先生的转账记录、购物记录、快递记录,支付流水,证明这些钱确实用于双方共同生活。
钟涛律师告诉你:“只要能证明对方明知你已婚仍同居,她就构成重婚罪共犯,双方要承担同等责任 —— 最高可判两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最近新闻上报道的“场子姐”被闺蜜插足,法院一开始只判了老公重婚罪,小三全身而退,现在原配“场子姐”申请再审,目前正在进行中。就是类似情况。
这个风险,她愿意冒吗?如果她都不怕,你一个人怕吗?
四、钱能要回来吗?重婚案里的财产账该怎么算?
比起刑事责任,周先生更关心的是:八年的投入能追回吗?
首先要明确:重婚期间的财产往来,不必然因 “非法关系” 被全盘否定。周先生为林女士偿还的房贷、抚养其儿子的费用,需分情况处理:
若能证明是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大额转账特别是单笔超过5000元以上的大额转账,分手可主张撤销赠与,追回钱款或者物品。
对于抚养林女士儿子的开支,因周先生与孩子无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可要求返还抚养费;
共同生活中的日常开支(如买菜、水电,旅游花费),通常视为自愿支出,难以追回。
五、给类似情况下朋友们的建议。
这个时候,一定要抓紧时间补充、固定证据,然后再和对方进行谈判,摊牌。例如立刻整理、备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婚礼照片、视频等,甚至找当年知情的朋友写证人证言,最好是录音固定林女士 “明知你当年未离婚” 的事实,只有掌握她也明知的证据,她才构成重婚罪的共犯,否则就只能是你一个人担责。
还有尽快与前妻沟通离婚事宜,主动解决婚姻遗留问题,降低自身重婚案的量刑风险,毕竟原配如果不主张,会少很大的风险。这里边妻子可能也涉嫌重婚罪了,只是他现在不关心这个了。
总之别让 “搭伙过日子” 变成 “搭进去人生”。,分居≠离婚,没办手续前的 “新感情”,终究是埋给自己的雷。你想接盘别人,后果你承担的起吗?
大家一定要记住:分居不代表婚姻解除,只要没领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没有解除,无论分居10年还是20年,法律上依然属于法定夫妻关系。就不能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那些 “不在意名分” 的承诺多是镜花水月 ,当感情变质,所谓的 “默契” 随时会变成刺向你的刀,无论是出轨第三者,还是再婚,都应该做到先离婚,再谈在一起,对于面临的分手或者离婚法律风险,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本案中的周先生原本是妻子出轨的受害者,结果没有依法好好处理,现在又一次遭遇新女友的背叛和伤害,教训很深刻啊。
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