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小A被小B误伤(伤情为轻微伤),小A因治疗该伤花费2万元的医疗费。如果小A在申请执行阶段,小B却因刑事案件被判处罚金。那么小A能优先获得医疗费的赔偿吗?
二、律师意见:小A可以获得医疗费的优先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小A做为人身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其因小B的侵害而花费的医疗费,享有绝对优先受偿。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即:绝对优先)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