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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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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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赔医疗费还是罚金?

发布者: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1日|分类:刑事辩护 |574人看过


一、案件背景:小A被小B误伤(伤情为轻微伤),小A因治疗该伤花费2万元的医疗费。如果小A在申请执行阶段,小B却因刑事案件被判处罚金。那么小A能优先获得医疗费的赔偿吗?

二、律师意见:小A可以获得医疗费的优先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小A做为人身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其因小B的侵害而花费的医疗费,享有绝对优先受偿。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即:绝对优先)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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