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小A和朋友聚餐,架不住朋友的热情,两杯酒下肚后突然接到了陌生人的挪车电话,那么小A挪动停在道路上的机动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院一般会怎样处理呢?
律师意见: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如果小A醉酒后在道路上挪动车位的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将会被法律制裁;2、如果小A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要符合驾车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895号唐某彬危险驾驶案指出:(1)行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2)行为人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3)对于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4)如果发生致人轻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为体现从宽处罚精神,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