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起诉后经法院判决或调解,但若出现被告仍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形时,原告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注意的事项如下: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我们需要向法院递交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原件;
3、申请人主体资格信息(若主体变更需提交变更证明);
4、法院生效证明/移送函(法院对此要求不一);
5、财产线索。
立案法院:
应当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
申请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应当在该两年内申请,超过两年提出申请,对方若提出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将会裁定不予执行。
立案后工作:
法院受理后应保持与法院多沟通,多联系,多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以保证法院能够及时查封财产,保障案件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