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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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辩护——陈某某贩卖毒品案 案情简介

作者:王博律师时间:2025年04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60次举报
2025-04-18

陈某某被指控多次贩卖冰毒合计75克,根据司法解释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存在特情介入情节。

辩护策略

1. 数量异议:通过尿液检测报告证明陈某某本人系吸毒人员,主张部分毒品用于自吸。

2. 犯罪形态抗辩:调取通话记录证实第三次交易因警方中断未完成,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3. 量刑协商:主动披露特情人员违规诱导交易事实,促成检察机关提出"刑期折抵"建议。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毒品数量核减至42克,以犯罪未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专业启示

律师通过精准打击量刑要素,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展现刑事辩护在罪刑相适应原则中的调节功能。

执业律师,律所合伙人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曾就职于某检察院从事法律工作超过十年担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平顶山
  • 执业单位:河南民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420********2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工程建筑、离婚
河南民华律师事务所
1410420********26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工程建筑、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