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普通人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法律误区: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就是正当防卫,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在我国司法实务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极其严苛,90%的挨打还手都会被认定为互殴、故意伤害,而非正当防卫。很多人原本是被打的受害者,因为冲动还手、不懂防卫规则,最终变成刑事案件被告人,被拘留、判刑、留下案底,得不偿失。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四大法定条件,缺一不可。第一,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现实性、紧迫性,侵害尚未开始、已经结束、对方已经停手退让的,不得防卫;第二,防卫对象仅限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攻击无关第三人;第三,防卫手段与侵害手段基本对等,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第四,主观目的是制止侵害、保护自身安全,而非报复泄愤、主动斗殴。四个条件缺一,均无法认定正当防卫。
结合郴州本地判例,我总结了最常见的防卫失败情形,也是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对方徒手轻微推搡、扇耳光,我方持刀、持棍、砖头反击,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方动手后主动停手、退让、逃跑,我方继续追打、持续攻击,属于事后防卫,直接认定故意伤害;双方互相挑衅、互相辱骂、互相动手、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属于典型互殴,不存在任何正当防卫空间。
很多当事人案发后委屈万分,认为自己是自保还手,不该被追责,但司法机关只看客观证据和行为逻辑,不看主观情绪。我处理过大量此类案件,当事人明明是受害方,却因冲动还手被定罪。而专业律师介入后,会精准梳理案发全过程,区分防卫与互殴、界定侵害持续性与防卫对等性,全力争取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从轻、减轻处罚,最大限度免除当事人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所有人,遭遇人身侵害,优先选择躲避、报警、自保,切勿冲动还手报复。一旦因防卫、互殴涉案被刑拘,务必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精准争取有利情节,避免无辜担责、留下终身案底。
刘伟律师 | 湖南天地人(郴州)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