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大量工伤职工治疗休养期间,企业只发放基本工资、最低工资甚至停发全部工资,很多工人不清楚停工留薪期工资法定标准,默默接受克扣。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完整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受伤前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足额发放,不得降薪、停薪。
停工留薪期时长依据伤情确定,骨折、韧带损伤、手术治疗普遍三至十二个月,期间包含住院治疗、居家康复休养全部阶段。工资基数包含固定底薪、绩效、计件提成、月度奖金,不能仅按基础底薪核算,扣除提成、绩效属于违法克扣劳动报酬。
部分企业规定工伤休养只发保底工资,或是康复期减半发放薪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拖欠工资,同时主张经济补偿。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重伤、多处伤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延长不得超十二个月。
工伤休养本身已经给职工造成身体痛苦,企业无权借机降低收入。遭遇单位克扣停工留薪工资,保留工资流水、医院休养医嘱、工伤认定决定书,通过劳动仲裁足额追回拖欠薪资,追究企业违法用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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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地人(郴州)律师事务所
刘伟律师(执业十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