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伤者骨折开刀、植入钢板钢钉,自认伤情严重,一定能评定伤残,拿到高额伤残赔偿金,现实中大量术后患者最终鉴定无伤残,白白花费鉴定费、耗费数月休养等待,最后一无所获。核心根源在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严苛程度远高于工伤鉴定标准,二者评判逻辑完全不同。
工伤评残侧重是否受伤、是否接受手术治疗,门槛宽松;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只看治疗终结后的最终身体状态,法医不考量受伤过程、手术痛苦、住院时长,唯一评判标准是是否遗留不可逆的永久性功能障碍。即便接受大型骨科手术,只要愈合后关节活动正常、无持续疼痛、无大面积增生疤痕、肢体功能不受限,就达不到致残标准。
郴州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执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仅面部长条疤痕、多根肋骨骨折、关节严重活动受限、骨盆畸形愈合等情形,才能评定十级伤残。不少伤者自行提前鉴定,伤情未完全恢复,直接出具无伤残结论,后续无法二次鉴定,彻底错失赔偿。
想要顺利定级,必须把控术后三至六个月最佳鉴定时机,完整留存全套病历、影像报告、康复记录,专业律师会指导完整陈述后遗症、梳理功能受限证据。仅凭手术记录,完全无法保证伤残等级,盲目自行鉴定只会得不偿失。车祸维权评残核心不在伤多重,而在恢复后有无终身缺损。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办案依据,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事实、本地司法尺度综合判断。
湖南天地人(郴州)律师事务所
刘伟律师(执业十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