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是务工人群最高发纠纷类型,包含工伤认定、停工留薪、伤残补助、拖欠工资、违法辞退、医疗期病假、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等问题。不少企业刻意压低待遇、规避赔偿,劳动者掌握法律规则才能完整维权。
有无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长期固定上班、按月发薪、受单位管理即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同等享受工伤、病假、经济补偿权利。
工伤适用无过错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受伤,即便员工操作有小失误,依旧全额认定工伤。
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款项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社保基金不予兜底。
一、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日常上班作业受伤、职业病;
上下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因公外出办事途中受伤;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 48 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自残自杀、醉酒吸毒、故意犯罪导致受伤,一律不算工伤。
二、工伤完整待遇
医疗:全部合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报销;
停工留薪期:受伤休养期间按月发放原工资待遇,最长不超 12 个月,重伤可延长;
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可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亡赔付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配套劳动争议常见情形
工作满十年以上员工患病手术,享有 12 个月法定医疗期,单位不得辞退,病假工资最低不低于郴州最低工资 1800 元的 80% 即 1440 元;
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入职首年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公司无故开除、调岗降薪、克扣工资,可仲裁索要经济补偿金或者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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